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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術員/技工-設施維修
設施維修組
職責
•負責以下其中一項與車站、車站商店和附屬建築物內相關系統及設備之:
-定期維修及故障維修
-裝修工程
-設備大修
-新建工程安裝或更換
•與承辦商協調維修相關工作
屋宇維修組
職責
•負責車站和附屬建築物之屋宇維修工作 ,包括水喉、潔具、門鎖、金工、油漆、木工及泥水等
•帶領小隊工作,與其它部門和承辦商協調維修工作
資格
•技術員:持有相關工程學科之證書 / 文憑或同等學歷,並具有五年相關工作經驗;或於完成學徒訓練課程後具有最少兩年相關工作經驗。如申請者未達到所須之學歷或經驗要求,會獲考慮技工職位
•技工:中三程度並具有最少三年相關工作經驗,或完成學徒訓練課程。持有由認可機構發出的相關證書可獲優先考慮
備註
•公司設有「技能提升計劃」,讓技術員 / 技工提升技術水平並獲相應增薪
•以上職位需輪班工作(包括惡劣天氣情況下參與緊急維修),通宵班可獲津貼